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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硫肥煤招标书

时间:2017.10.27 浏览量: 字号:

一、招标标的:

高硫肥煤


二、招标时间与方式

1、时间:每月7日、17日、27日下午3时(遇节假日提前或者顺延)。

2、方式: 网络招投标。


三、投标资格:

1、客户要求:

(1)与我公司合作1年以上。

(2)如合作不满1年,则须与其他同行业合作2年以上,并由第三方提供合作2年以上证明及银行往来对账单。或拥有自己独立煤矿或拥有自己独立的洗煤厂。

2、提供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 开户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3、拥有稳定的煤源、洗煤厂及现实供货能力。

4、投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100万元(承兑)。


四、招投标方式:

1、投标报价为承兑含税17%一票到厂价且每户不论几个标段只能一个报价,报价尾数为整数。

2、投标方投暗标竞价,报价高于标底为废标。

3、投标方一次报价为5元的整数倍,二次报价可以为1元的整数倍,且二次报价不可高于一次报价。

4、高硫肥煤每5000吨为一个标段,每户限投1-3个标段,按招标方当旬所需标段数量的有效报价的加权平均价(取整数,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)为中标价格,此价格为合同锁定价格。

5、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签订买卖合同,对两日内拒签合同或签订合同不发货的,直接扣除投标保证金25万元/标段(现金交于出纳)。

6、报价低于等于中标锁价的客户,按既定标段数量订立合同供货;报价高于中标锁定价的客户,如果认可按中标锁定价供货,招标方可考虑由低到高依次选择。


五、对标的物的供货时间供货数量要求:

1、供货时间:每月7日招标的,供货时间为本月的中旬,每月17日招标的,供货时间为本月的下旬;每月27日招标的,供货时间为下月的上旬。

2、乙方所供货物与应按照合同约定确保货物均匀进厂,(1)在一个合同期限过半时供货量不能低于40%,否则甲方将按照未完成40%中标量部分按每吨10元进行处罚,供货数量与合同签订数量允许有+5%波动,在合同有效期内,供货数量若低于合同约定数量的95%时(90%-94%),按未完成量部分每吨10元进行处罚,低于90%时(89%-85%),按未完成量部分每吨20元进行处罚,低于85%时按未完成量部分每吨30元进行处罚。(2)甲方检验或使用时,发现乙方所供货物有明显质量问题,及时通知乙方到现场共同确认,双方协商作降价或退货处理,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,违约扣款交现金并在甲方出具的扣款说明上签字、盖章。

3、如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不可抗拒因素(如:雨雪天气、地震、火灾等)可延期履行合同时间


六、标的物质量指标、质检、计量及扣罚标准:

1、高硫肥煤

注:1、以招标方检验为准;2、计量以招标方地磅数量或轨道衡数量为准;


七、结算方式:

1、按每10天平均化验结果计价,承兑结算、现金需贴息(按甲方当期贴息点计算)。乙方开具17%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,甲方按旬付款。

2、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结算单开增值税发票并挂账,甲方在25日内按照55%的比例支付乙方煤款,而后甲方按每旬的5日、15日、25日分别以15%、15%和15%进行支付。

3、期间乙方连续中标,则上述比例按照付款周期可以累加支付。


八、其他约定事项:

1、投标单位在招标前两日按拟投标段数量交足保证金。

2、投标单位每户不超2人于投标开始前10分钟进入会场签到入座。

3、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处理办法:

(1)如中标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。

(2)如不中标且双方没有争议,投标方提出书面申请,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方保证金。

4、投标方须提供煤种货源地和洗煤厂信息,以便核查。

5、凡有恶意扰乱报价、串标、故意扰乱会场秩序的行为,一经发现确认,取消投标资格、扣除投标保证金。

6、 距离较远的客户先将招标书签字盖章后传真给甲方后可参加招标,招标后三天内将原件送回。


九、此招标书有效期为2016年05月27日---2016年06月07日。